银河湾社区2018年度社区居民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| ||
[字号:大 中 小] 2017-11-24 阅读次数:93 | ||
通 知
根据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兰山区财政局 《关于做好全区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做好银河湾社区居民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参保资格。(一)具有兰山区户籍且居住在我社区的居民。(二)非兰山区户籍在我社区常住人口,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。 二、缴费标准。2018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。 三、交费时需提供有关证件。身份证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;户籍不在兰山区的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;特殊人 群提供低保证、残疾证。以上证件或证明均需提供原证件和复印件。 四、缴费时间。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27日。 五、缴费地点。银河湾社区党群服务大厅。 (银河湾3号院北门沿街楼四楼) 联系电话:05398366029 银河湾社区 2017.11.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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