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北园社区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交费的通知 | |
[字号:大 中 小] 2016-11-21 阅读次数:114 | |
接上级通知,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已开始,请居民相互转告。具体情况详见相关文件。 注意事项 1、参保人员必须是兰山区户籍。 2、交费金额:每人150元。 3、特殊群体(包括低保户、五保户、残疾人、重点优抚对象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)由本人带相关证件(身份证、残疾人证、优扶证等)原件及复印件1张,到居委进行登记,不进行登记者不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。 4、学生尽量到学校参保。 5、凡参保人员(指续交费和新参保人员)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就近的农业银行交费(到居委一楼便民服务大厅领取银行帐号),并凭当日银行交费小票(小票后注明参保者姓名)、带户口薄或身份证复印件1张,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。换取收款收据,若当日不交回银行小票换取收据者,存款视为无效,后果自负。过期不予办理。 6、截止日期: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25日结束,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。 7、办理地点:社区居委会办公楼一楼便民服务大厅。 8、请相互转告,过期不予办理,否则后果自负。 9、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带齐所有相关材料尽快办理。 东北园社区 2016年11月17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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